关于做好2015年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vic67维多利亚3308发布时间:2016-03-17浏览次数:1041

各学院、部,各书院,各相关老师:

  根据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现将2015年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
  1、新进校具有博士、硕士学位的研究生,经考核合格,可直接初聘相应系列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;

  2、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(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,前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),截止201512月,从事辅导员或教育管理工作满1年且未曾获得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经考核合格,可初聘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;

  3、从事图书资料、档案、财务、实验、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,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初聘为相应系列初级职务:

  (1)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(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,前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),截止201512月,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,经考核合格;

  (2)全日制大专毕业,截止201512月,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,经考核合格。

    二、程序:

  1、个人申请。本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,填写相应表格;

  2、所在部门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、教育教学能力、科研水平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,并签署意见;

  3、所在部门进行民意测验,填报综合考核意见;

  4、学校审核。

    三、所提交的材料:

  1、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》一式3份。A4纸正反双面打印,单位签字盖章;

  2、申报人学历、学位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(请各单位审核盖章);

  31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(仅限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提交)。

    四、时间安排

  请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所在部门,由所在部门汇总后,填制《2015年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名单汇总表》,并于2016331前统一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(联系人:刘晓东,联系电话:8830,电子邮箱:liuxiaodong@nau.edu.cn,地点:中和楼408室)。

  特此通知

  附件:1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.doc

     2、填表说明.doc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组织人事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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